根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,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各级资金)共结余157.6万元。实施结余资金项目4项,现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。
一、2022年度刘河镇小寨村道路建设项目
1.实施地点:刘河镇小寨村
2.项目内容:新修道路1028米,宽3米,厚15厘米。
3.投资规模及来源:41.1万元(省级资金)
4.建设期限:2022年11月—2023年1月
5.预期目标:项目建成后,改善基础设施条件,解决群众出行问题。
6.主管部门及责任人:刘河镇人民政府 张海霞
7.受益对象:小寨村全体村民
二、2022年度刘河镇花河村道路建设项目
1.实施地点:刘河镇花河村
2.项目内容:新修道路957米,宽3米,厚15厘米。浆砌石护坡23米。
3.投资规模及来源:43.8万元(省级资金)
4.建设期限:2022年11月—2023年1月
5.预期目标:项目建成后,改善基础设施条件,解决群众出行问题。
6.主管部门及责任人:刘河镇人民政府 张海霞
7.受益对象:花河村全体村民
三、2022年度汜水镇南屯村道路建设项目
1.实施地点:汜水镇南屯村
2.项目内容:新修道路566米,厚15厘米。其中宽4.5米396米,宽4米170米。
3.投资规模及来源:31.7万元(省级资金)
4.建设期限:2022年12月—2023年2月
5.预期目标:项目建成后,改善基础设施条件,解决群众出行问题。
6.主管部门及责任人:汜水镇人民政府 王延伟
7.受益对象:南屯村全体村民
四、2022年刘河镇陈家岗村道路护坡项目
1.实施地点:刘河镇陈家岗村
2.项目内容:新修道路护坡工程浆砌石挡土墙42米,平均高度6米,波形梁护栏长度42米,圆形管涵长度6米,急流槽长度11米,回填土方315立方,撤除矮墙长度42米。
3.投资规模及来源:41万元(中央、省、市级资金)
4.建设期限:2022年12月—2023年2月
5.预期目标:项目建成后,改善基础设施条件,解决群众出行问题。
6.主管部门及责任人:刘河镇人民政府 张海霞
7.受益对象:陈家岗村全体村民
监督电话:0371-64662463 12317